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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提案
来源:宁夏民进 发布时间:2015-02-13

    编者按:2014年民进中央参政议政年会于114日至6日在北京举行。会上,由李耀宗、徐辉、童文胜、王菁四人合作的《关于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提案》获得了民进中央参政议政成果二等奖,特刊登此提案,供广大会员学习交流,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一、案由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各地在 “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后,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高中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毛入学率持续上升。但“边发展、边还债”已经成为很多高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债务沉重。由于高中属于非义务阶段教育,全国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主要投入为市、县级政府,尽管省级财政每年对普通高中有一部分专项投入,但数量较少。在政府投入不足、自有资金匮乏的情况下,款、贷款、集资和社会融资成为学校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学校自行组织实施了大量的校园、校舍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有的背上了沉重的工程债务。据不完全统计,宁夏仅普通高中工程债务就达20亿元,湖北省高中学校债64亿元,债务超过1亿元的学校有8所。沉重的债务使地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举步维艰。

    二是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撑。目前,国家尚没有制定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现行学费标准也是10多年前制定的。以前,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更新、教师待遇提高以及支付水、电、采暖费用,只能靠收取少量学费、择校费来维持。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后,各地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这一政策实施后,高中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就断了,多数高欠债将难以偿还,有的连正常运转都很困难。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如:义务教育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化解义务教育债务;职业教育继续实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高等教育积极化解高校积聚多年的沉重债务;学前教育中央财政加大投入,但对高中阶段教育尚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撑。

    三是沉重债务负担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因为学校债务沉重,地方财力有限,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没有额外的津贴发放,教师收入偏低,绩效工资难以发放,队伍不稳定。个别省份的学校甚至出现了工程队堵校门要帐等现象。

    二、建议

    1.国家能够启动高中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切实减轻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负担。建议国家借鉴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和高校债务化解的做法,尽快启动普通高中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积极化解学校基本建设债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确保教师工资正常发放。按照分级负责,分年化解的原则,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

    2.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建立普通高中经费保障相应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普通高中财政生均拨款机制。建议国家制定公办普五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在财政经费投入上予以保障。从近期看,各级财政宜积极采取措施,对“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而导致减少的经费投入,安排相应财政资金予以补足,以维持现有经费投入水平,确保高中学校正常运转。二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取消普通高中择校收费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提高高中学费收费标准,逐步完善通高中收费管理制度,建立家庭、社会、政府共同承担的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不增加群众过大负担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补充普通高中因取消择校收费政策而出现的减少投入。及时完善普通高中助学金、奖学金制度,保证所有家庭贫困的高中学生能够按期完成学业。三是建立债务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高中教育举债建设行,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约束学校盲目借贷行为,特别要严格控制高中学校的集资行为和集资额度,提高债务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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