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9日,民进宁夏区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督查组对民进宁夏区委会及各市委会贯彻落实民进中央相关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民进中央监督委员会要求,监委会督查组就民进区委会和市委会对《中国民主促进会规章制度制定条例》《中国民主促进会机关工作条例》《中国民主促进会宣传思想工作条例》《中国民主促进会发展会员工作条例》等4项制度执行情况,制度起草、报备,及会员发展程序规范性等内容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各市委会汇报了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详细介绍了会员发展、会员培训、中心组学习、机关建设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制度保障、紧抓制度宣传贯彻落实的举措。督查组对各市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委会组宣处处长张丽,监督委员会委员马占山、辛东等参加本次监督检查。